行业标准《能源量测监控系统 第4-5部分:通信协议―数据交换协议》由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林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 、河南许继仪表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巫钟兴 、郑安刚 、刘宣 、祝恩国 、葛得辉 、周晖 、彭楚宁 、王齐 、郜波 、姜洪浪 、阿辽沙·叶 、刘兴奇 、金鑫 、李新家 、王伟峰 、夏桃芳 、陈石东 、黄瑞 、宋晓林 、范建华 、孟宇 、郑亚岗 、蒋长献 、邹连明 、魏灵坤 、郝长征 。
| 29 电气工程 |
| 29.020 电气工程综合 |
备案号:108422-2026。
本文件规定了能源量测监控系统的通信架构、应用数据传输、应用层服务、接口类与对象标识等。 本文件适用于能源量测监控系统主站(以下简称“主站”)、能源信息采集终端(以下简称“采集终端”)或智能表之间,采用面向对象具有互操作性的数据交换协议,主站、采集终端、智能表,以及各类量测传感控制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