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压监测仪使用技术条件》由电力行业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 、南京易司拓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浮供电局 、南京丹迪克电力仪表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炫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东捷威电子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广州局 。
主要起草人 马明 、赵启承 、杜婉琳 、杨柳 、陈昌友 、王昕 、姚成 、张博 、秋泽楷 、邢超 、杜砚 、史帅彬 、罗兵 、饶章权 、王玲 、王建宇 、张华 、刘刚 、姚露露 、李盈 、黄辉 、王鹏翔 、林俊浩 、罗定志 、汪本进 、陶然 、徐俊 、肖小兵 、姚知洋 、朱丹丹 、张岩 、李伟 、王红星 、黄顺达 、罗威 、易承乾 、胡全 、何园峰 。
| 29 电气工程 |
|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
| 29.240.01 输电网和配电网综合 |
备案号:108420-2026。
本文件规定了电压监测仪的产品分类和命名、使用条件、结构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50 Hz交流电力系统中对供电电压偏差进行监测、统计的电压监测仪。 本文件也适用于具备电压偏差监测和统计功能的电能信息采集终端及其他自动化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