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泡沫玻璃绝热制品》由全国绝热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浙江振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海能发防腐保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 、河南汇通绝热材料有限公司 、天津华利保温建材有限公司 、安徽汇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振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宏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亚宏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德和绝热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澳太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河北中泰天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冀杰保温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北京工业大学 、大连光明院节能技术研究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市能源研究会 。
主要起草人 徐颖 、苏俊 、张春华 、管金国 、吴寿勇 、张国中 、韩继先 、金福锦 、张宏 、张振宇 、程庆华 、孙诗兵 、张霞 、张永福 、张建功 、洪树全 、粱旭 、袁林林 、许勇根 、李建强 、刘勇 、侯小龙 、陈建根 、刘全迎 、刘美景 、陆春旭 、刘亚丹 、花海东 、王瑞建 、张昊静 、高焜 、金晓冬 、杨静 、薛进明 、张平 、王晓明 、刘杰 、李文辉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20 建筑物的防护 |
| 91.120.10 建筑物绝热 |
备案号:108267-2026。
本文件规定了泡沫玻璃绝热制品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绝热、建筑绝热等领域使用的具有封闭气孔结构的泡沫玻璃绝热制品,其使用温度范围为?268℃~427℃。本文件不适用于防腐工程用泡沫玻璃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