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泥窑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化学吸收》由建材工业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碳(安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碳(安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白马山水泥厂 、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洛阳研究院 、大连市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杭州特盈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凯盛节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陈永波 、陈绍云 、金峰 、吴铁军 、姚方行 、周金波 、卢叔敏 、张振中 、常思聪 、张永春 、夏贤清 、轩红钟 、洪波 、王成鑫 、徐晓亮 、马明 、夏雁飞 、王斌 、叶飞 、乔柱 、范警卫 、万文华 、陈飞 、王文胜 、邓国亮 、奚凌 、何森林 、高燕飞 、纪烈勇 、刘晓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40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
备案号:108158-2026。
本文件规定了水泥窑烟气二氧化碳化学吸收法捕集纯化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艺与装备、安全与职业卫生、性能测试、运行与维护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化学吸收法的水泥窑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系统(简称“碳捕集纯化系统”)的项目建设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