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钢材 残余应力 水声场调控法》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理工大学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柴油机制造厂 、中国航发黎明发动机厂 、南京晨光机械厂 、北京卫星制造厂 。
主要起草人 徐春广 、李培禄 、侯慧宁 、胡赛颐 、葛沁 、许有昌 、张振 、董莉 、刘洪斌 、梁赵青 、薛冰 、李涔诚 、杨双旭 、郭碧城 。
| 77 冶金 |
| 77.040 金属材料试验 |
| 77.040.10 金属材料机械试验 |
备案号:107160-2026。
备案公告: 2026年第8号 。
本文件规定了钢材残余应力水声场调控法的原理、调控系统、调控流程、调控效果评价和调控报告。本文件适用于浸入在水中的钢构件残余应力消减和均化,其他金属材料和透声的非金属材料构件也可参照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