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1部分:总则》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保衡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德洁 、肖钰哲 、降彩石 、马骥 、张鹏 、于波 、李子良 、雷以学 、方徐应 、叶芃欣 、蔡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107006-2026。
本文件规定了保险机构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机构、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估和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