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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集成可调谐激光器组件 第4部分:超小型化组件》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中兴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迅特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朗美通通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孙将王东武成宾宋梦洋吴冰冰蒋臣迪薛菲沈百林魏志坚迟荣华沈世奎马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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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D/T 2904.4-2026
发布日期
2026-06-01
实施日期
2026-09-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M33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180.01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180 光纤通信
33.180.01 光纤系统综合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6715-2026。

适用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超小型化集成可调谐激光器组件(以下简称“激光器组件”)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规定了激光器组件的光电特性、软件协议、限用物质和可靠性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测试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激光器组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检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孙将
王东
吴冰冰
蒋臣迪
魏志坚
迟荣华
武成宾
宋梦洋
薛菲
沈百林
沈世奎
马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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