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信业务实名登记系统技术要求 第3部分:车联网卡》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联通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崔颖 、霍艳芳 、郑学佳 、张敏 、蒋寅 、陈丹彦 、黄田恬 、石海瑜 、付娉婷 、邸岩峰 。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020 电信综合 |
备案号:106576-2026。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电信企业利用车联网卡实名登记系统在办理车联网卡的入网、实名信息变更、补登记等业务场景下,需遵循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车联网卡实名登记系统的建设、运维和安全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