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人工智能一体机技术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燧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新讯数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北京识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浪潮通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智能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神州光大科技有限公司 、创盛视联数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米开罗那(上海)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罗格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纵苇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靳震 、董昊 、曹峰 、董晓飞 、曹晓峰 、刘星辰 、夏志辉 、万翠 、张学聪 、高浩 、王磊 、周海清 、贾承斌 、王思善 、张震 、王小辉 、华蔚颖 、王耀亭 、李培 、陶云 、莫倩 、蒋燕 、梅敬青 、秦日臻 、曾然然 、蒋晨晨 、李军锋 、崔红岩 、牛力敏 、曹予飞 、唐凯歌 、方家乐 、宋梦 、曹烨 、陶玉梅 、胡德鹏 、王宁 、董世永 、邢波 、万新军 、章登涛 、吕海 、马欣 、张伟 、梁秉豪 、张传刚 、肖红梅 、孙跃 、张魁 、张望 、梁爽 、程森 、崔鹏 、王建中 、卢红星 、叶进余 、宫慧琪 、丁欣卉 、丁怡心 、宇文梦柯 、张玮婷 、龚柳婷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备案号:106568-2026。
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一体机功能和性能的要求,主要包括硬件能力、资源池化能力、AI软件平台能力、模型应用能力和管理能力等核心部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智能一体机的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