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算力中心运营成熟度评价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互联集团有限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北京智网数科技术有限公司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维谛技术有限公司 、浪潮通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洁 、王月 、郭亮 、杨冰 、刘莲 、王曼 、刘世伟 、应启明 、王洪旭 、刘唯 、苏子剑 、孙翠锋 、冯海全 、刘敬谦 、董哲 、董少杰 、张頔 、沈勇 、刘伟民 、肖文广 、蔡旭辉 、陈曦 、刘威辰 、崔娜妮 、周逸飞 、黄程 、付正全 、白欣璐 、张鑫 、李俊山 、肖红梅 、白昊晨 。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040 电信系统 |
| 33.040.40 数据通信网 |
备案号:106525-2026。
本文件规定了算力中心运营成熟度模型框架、评价指标以及分级要求,其中算力中心运营成熟度模型框架,包括运营战略能力、运营保障能力和运营技术能力部分。 本文件适用于各行业领域、不同规模和类型算力中心运营的评价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