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面向企业的智能网络摄像头安全技术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紫光展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荣耀终端有限公司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明扬 、张亚兰 、刘陶 、朵灏 、余衍 、邹一心 、王骏超 、张宏伟 、刘为华 、刘献伦 、张学杰 、吴国燕 、吴春雨 、骆华敏 、潘宇恒 、杜志敏 、黄德俊 、安燕 、李维成 、张屹 、赵晖 、张伟强 、李明慧 、张健 、张祎 、赵飞飞 、陈兆杰 、冯佳佳 、汤卓俊 、陈怡 、纪同军 、骆媛媛 。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160 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
| 33.160.99 其他音频、视频和视听设备 |
备案号:106316-2026。
备案公告: 2026年第6号 。
本文件规定了面向企业的智能网络摄像头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安全能力框架、安全分级定义及安全能力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级监控场景下的智能网络摄像头,包括但不限于智慧社区、智慧商超、明厨亮灶、智慧校园、智慧工地、智慧银行、商业楼宇等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