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光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通光信息有限公司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苏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宏安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南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 、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长飞光电线缆(苏州)有限公司 、汕头高新区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 、四川乐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一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杨晨 、郝昫 、刘泰 、卢春阳 、李婷婷 、蒋京鑫 、杨吉双 、祁航 、刘家祺 、王华丽 、宋波 、王蕾 、张晟 、孙将 、肖仁贵 、沈洪芬 、石莹 、王丽珊 、李苏盈 、蒋学锋 、赵一领 、许助勇 、胡雯 、井翔炜 、黄星皓 、朱松涛 、卢霞 、华金婷 、刘晓红 、彭媛 、赵国 、李朋 、陈晓红 、李仲义 、陈列 、姜益民 、周宇 、阎传文 、陈霆 、杜改芳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30 废物 |
| 13.030.10 固态废物 |
备案号:106136-2026。
本文件规定了光缆碳足迹量化的目的、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产品碳足迹报告及声明的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光缆碳足迹量化研究,包括各类光缆、光纤、光纤预制棒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