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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导则》由全国电气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22)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 李志刚蔡巍颜湘莲姚强黎晓淀刘子恩张晓琴齐国栋祁炯朱洪斌于乃海龚尚昆连鸿松毛婷雷雨彭兆伟苏雁飞肖秀媛付汉江张子健高全孙东伟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L/T 595—2025
发布日期
2025-12-18
实施日期
2026-06-18
全部代替标准
DL/T 595-2016
中国标准分类号
K43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归口单位
全国电气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22)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5318-2026。

备案公告: 2026年第5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六氟化硫气体电气设备气体监督的基本原则,可依此开展对电气设备六氟化硫气体的技术监督工作。本文件适用于电力设备各级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及电力生产运行部门。设备制造厂及其它单位亦可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李志刚
蔡巍
黎晓淀
刘子恩
祁炯
朱洪斌
连鸿松
毛婷
苏雁飞
肖秀媛
高全
孙东伟
颜湘莲
姚强
张晓琴
齐国栋
于乃海
龚尚昆
雷雨
彭兆伟
付汉江
张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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