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钢制发酵容器技术条件》由全国化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蚌埠蕴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凯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瑞亚搅拌科技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马德金 、周景明 、颜金钰等 。
| 71 化工技术 |
| 71.120 化工设备 |
| 75 石油及相关技术 |
| 75.180 石油和天然气工业设备 |
| 75.180.20 加工设备 |
备案号:105785-2026。
本文件规定了钢制发酵容器的术语和定义、符号、要求、材料、结构与设计、制造、检验与试验方法、出厂检验、随行文件、涂敷、包装与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以酶或微生物为主的生物催化剂,采取间歇、半连续(流加)和连续等操作方式,实现生物质转化为发酵制品的好氧型机械搅拌式的由钢板及复合钢板制造的发酵容器。 特定结构形式的气升式发酵容器、自吸式发酵容器、伍式发酵容器、文氏管发酵容器等好氧型发酵容器的建造可按本文件的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