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项投资编制细则》由能源行业水电工程技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殷许生 、陈泽森 、刘春高 、张婷婷 、赖发旺 、游启升 、李登平 、代洪慧 、陆业奇 、黄德法 、崔磊 、付世荣 、于良 、刘益敏 、熊合勇 、赵晓红 、周强 、赵青 、牛振华 、陈祎楠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40 水力工程 |
备案号:103991-2026。
本文件适用于国内建设的水电站工程和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专项投资的编制。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专项投资估算编制,可根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深度,在本文件基础上适当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