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互联网交换中心BGP协议团体属性配置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互联网域名系统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湖南大学 、上海市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吉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叶朝阳 、张士聪 、谢鲲 、李彦彪 、马迪 、张宇 、田家政 、沈辰 、王一雯 、张天云 、朱涛 、蒙红勤 、顾晨辉 、詹智勇 、刘伊莎 、孙中良 、郁文飞 、郭天晨 、张茜 、谭帅帅 、胡双全 、汪雪光 、欧阳与点 、吴琦 、王暤 、黄泽楷 、夏重达 、朱铭俊 、汪小勇 、张绍峰 、池慧斌 、戚金超 、陈磊 、杨宏杰 、陈双龙 、郭伟 、万晓兰 、侯叶飞李晓昱 。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040 电信系统 |
| 33.040.40 数据通信网 |
备案号:103617-2026。
本文件规定了网络主体接入互联网交换中心发布路由以及互联网交换中心在接收路由时应遵循的BGP团体属性配置要求,包括互联网交换中心BGP团体属性基本设置、信息标识类团体属性设置和操作类团体属性设置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接入互联网交换中心的网络主体和互联网交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