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移动通信手持机》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荣耀终端有限公司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苏州苏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卢春阳 、郝昫 、杨吉双 、蒋京鑫 、杨晨 、祁航 、刘家祺 、王华丽 、宋波 、幸苑娜 、吴春雨 、张元 、夏梦君 、龚勋 、陈霆 、杜改芳 、张晟 、石莹 、王丽珊 、井翔炜 、黄星皓 、姜益民 、于海燕 、劳君杰 、许助勇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30 环境影响评定 |
备案号:103612-2026。
备案公告: 2026年第1号 。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通信手持机碳足迹量化的目的、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产品碳足迹报告及声明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通信手持机碳足迹量化研究,包括各类移动通信手持机产品及其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