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眼用化妆品中拉坦前列腺素、曲伏前列腺素、比马前列腺素的测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海关 、广州海关 、金华海关等 。
主要起草人 王粮子 、董洁 、曹丹等 。
备案号:10344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