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变电站装配式钢结构施工技术规程》由电力行业电气工程施工及调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42)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编单位:国网电力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分公司 江苏宝鲲模块建筑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扬州供电分公司 上海电力大学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邯郸供电分公司 河南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邯郸慧龙电力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涂德军 、吴新宇 、田晓 、张闯 刘伟 、杨宝杰 、禹波 、张艳琪 唐辉姣 、李克白 、马原 、孙建梅 刘伟 、吴永亮 、王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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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102887-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12号 。
1.0.1 为满足变电站装配式钢结构设计、安装、质量验收需求,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35kV-750kV的新建、扩建、改建变电站、开关站、串补站装配式钢结构工程设计、安装、验收及维护。 1.0.3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遵循建筑全寿命期的可持续性原则,进行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 1.0.4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将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集成,实现建筑功能完整、性能优良。 1.0.5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遵循下列原则: 1 满足适用、经济和耐久性要求。 2 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维护水平。 3 符合国家节能、环保、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等政策。 4 符合建筑技术的发展方向,鼓励新技术应用。 1.0.6 变电站装配式钢结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