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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面向人脸识别系统的人脸信息保护基础能力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小视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呼娜英张哲煜石霖刘硕康宏伟白钰滕建斌林冠辰张天明王心宇王炎彭骏涛张文文成瑾宋方方高震王忠林李博王启立丁守鸿刘海涛顾恭张亚兰吴斌于欢马军姜赫胡静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D/T 6531-2025
发布日期
2025-08-19
实施日期
2025-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L67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2537-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10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人脸识别系统提供方开展人脸识别相关业务。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呼娜英
张哲煜
康宏伟
白钰
张天明
王心宇
张文文
成瑾
王忠林
李博
刘海涛
顾恭
于欢
马军
石霖
刘硕
滕建斌
林冠辰
王炎
彭骏涛
宋方方
高震
王启立
丁守鸿
张亚兰
吴斌
姜赫
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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