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冶金用钢渣促进剂》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青岛朝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理工大学 、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青岛佑兴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盛泰颐和商贸有限公司 、临沂利信铝业有限公司 、青岛建隆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锦佳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西峡县恒基冶材有限公司 、青岛山岄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郑州友达贸易有限公司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科技大学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张庆建 、丁仕兵 、张宗欣 、韦洪莲 、周炳炎 、孔德洋 、郭汉杰 、李继宗 、王亚朋 、李普 、查才华 、王之后 、何凯 、郝确 、杨燕 、郝斯嘉 、姚萌 、王晓远 、程昭阳 。
| 73 采矿和矿产品 |
| 73.080 非金属矿 |
备案号:101966-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10号 。
本文件规定了冶金用钢渣促进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牌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储存和质量证明书。本文件适用于以铝渣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冶金用钢渣促进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