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家庭安防监控业务平台技术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青岛聚好联科技有限公司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紫光展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视洞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涂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温锋 、苏丽荣 、丁雪莲 、吴楠 、程宝平 、雷珺 、陈灿峰 、吕小强 、庞帅 、赵奕捷 、张宏伟 、黄德俊 、徐广飞 、沈斌 、官宏伟 。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040 电信系统 |
| 33.040.01 电信系统综合 |
备案号:101734-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适用于家庭安防监控业务平台的规划、开发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