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光伏发电站后评价技术规范》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为数字能有技术有限公司 、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海蛟 、何国庆 、吴福保 、王旭阳 、许伟 、曹海英 、张超 、张兴 、孙艳霞 、张天文 、张明远 、刘艳茹 、孙文文 、胡曦 、张晓虎 、席东泽 、罗城鑫 、丛建鸥 、魏超 、卢永倩 、姜慧敏 、闫红方 。
备案号:101440-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规定了光伏发电站的技术、环境影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评价内容要求,以及评价资料、方法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收购项目的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