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由电力行业供用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43)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厦门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北华中电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吕军 、宁昕 、王庆杰 、刘利国 、魏星琦 、王旗 、李洪涛 、郭国太 、江奕军 、熊瑞屏 、赵飞 、刘师佳 、魏亚军 、颜景娴 、陈延昌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 91.140.50 供电系统 |
备案号:101308-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1.0.1 为使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做到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居住区住宅及配套公共建筑的供配电设施建设。 1.0.3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