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互动功能要求》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能源互联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EC/TC 13)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上海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华立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鸣 、牛耕 、刘海涛 、梁英 、季宇 、杜旭浩 、吕广宪 、张雪松 、邢家维 、刘欣 、乔宏 、马腾飞 、颜湘武 、李一锦 、肖浩 、李洋 、寇凌峰 、张颖 、王婷 、丁保迪 、綦孝文 、蔺圣杰 、郑强仁 、康慨 、肖楚鹏 、李慧娜 、郭岩宝 。
| 29 电气工程 |
|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
| 29.240.01 输电网和配电网综合 |
备案号:101303-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规定了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互动的总体要求以及能量互动功能、信息互动功能、业务互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区域级、园区级规模的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