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发电厂污水生化处理技术导则》由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13)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学兵 、叶治安 、曹红梅 、李海燕 、张洪博 、康少鑫 、李扬 、李松 、慕时荣 、于信波 、王子闯 、张江涛 、王宏宾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101245-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规定了发电厂污水生化处理系统的技术条件和设备材料、性能验收、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发电厂污水生化处理,其他厂矿企业污水、废水及再生水的生化处理可参照此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