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 第7部分:灰及渣中硫的测定和燃煤可燃硫的计算》由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13)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矿业大学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正宁电厂 、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远光瑞翔科技有限公司 、徐州泰瑞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杜晓光 、赵维愚 、吴锁贞 、马筠 、张洪 、吴颖庆 、田野 、王彩霞 、马骏骁 、文胜 、朱青 、杨海生 、张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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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101201-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规定了煤灰(由试验室内灰化)、飞灰及炉渣中硫的六种测定方法(艾士卡法、硫酸钡质量法、燃烧中和法、自动库仑滴定法、高温管式炉燃烧-红外光谱法及高温管式炉燃烧-紫外光谱法)和两种燃煤可燃硫的计算方法。 本文件规定的艾士卡法适用于飞灰及炉渣中硫的测定,硫酸钡质量法适用于煤灰中硫的测定,燃烧中和法、自动库仑滴定法、高温管式炉燃烧-红外光谱法及高温管式炉燃烧-紫外光谱法适用于煤灰、飞灰及炉渣中硫的测定。当用于火力发电厂燃烧系统、烟气脱硫系统设计时,应优先采用从运行机组采取的飞灰及炉渣样品中硫的测定结果计算燃煤可燃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