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口再生铝粉粒(粒径不大于2mm)检验规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 、青岛海关 、天津海关等 。
主要起草人 张坤明 、葛童 、战爽等 。
备案号:101580-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