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光伏与熔盐储能一体化发电工程设计导则》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飞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佳洁能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旭孚(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徐灿君 、黄静 、糜文杰 、阳萍华 、吴涛 、周均德 、夏晓东 、罗晓梅 、欧阳东辉 、刘建兵 、高世明 、刘强 、钟明元 、彭燚坤 、谭汝雅 、曾柱楷 、周竞钰 、刘才 、吴金华 、廖锷 、黄春芳 、钟耀 、孟栩 、徐沈智 、高岩 、陈桂斌 、曾勇 、付国锋 、彭国荣 、杜彪 、王佳明 、刘小芬 、张俊 、张春贵 、高中稳 、李志海 、彭喜军 、陈金环 、李皓桢 、魏源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00 电站综合 |
备案号:100930-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7号 。
本导则适用于光伏与熔盐储能一体化发电工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