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由能源行业水电工程技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抽水蓄能技术经济研究院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赵全胜 、夏勇 、张然 、陆业奇 、王永刚 、代洪慧 、喻葭临 、郭莹莹 、周首喆 、曹小转 、张建龙 、黎昌杰 、周相 、刘春高 、曹渝波 、田志超 、柯云 、陈泽森 、刘政 、刘荣丽 、朱明润 、徐袁博 、杨富茗 、刘雨汀 、吴浩军 、李映霞 、乔天霞 、阮旭光 、雷迪 、孙漪蓉 、曾勇 、李毅刚 、李雪纯 、詹海光 、姚虞 、丁留涛 、姚亚礁 、张曼金 、金奕 、李成军 、郭法旺 、赵青 、万松梅 、李淼 、郭天佑 、赵子玉 、刘家利 、蒲建平 、魏国强 、张仁东 、吴远鹏 、赵晓红 、余豪 、刘乐桃 、赵晨晨 、唐永发 、王伟超 、刘海勃 、刘大超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40 水力工程 |
备案号:100929-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7号 。
本文件适用于国内建设的大中型水电工程(包括水电站工程、抽水蓄能电站工程)规划阶段、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程量计算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其他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