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钢铁企业用城市再生水水质要求》由工信部钢铁行业节水标准化工作组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 、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源泰德润钢管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薛建仓 、李智慧 、胡长志 、肖邦国 、聂高升 、吕金城 、薛杰 、黄亚连 、武建国 、黄东宁 、霍咚梅 、姜安刚 、高山 、袁令军 、张建红 、郑志航 、冯帆 、宿宇 。
| 77 冶金 |
| 77.080 黑色金属 |
| 77.080.01 黑色金属综合 |
备案号:99929-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6号 。
本文件规定了作为钢铁企业工业用水的再生水的水质要求、监测与检测要求、其他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城市污水再生水为水源,作为钢铁企业工业用水的下列范围: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原水、工艺与产品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