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犬发情鉴定技术规程》由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 、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 、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 、北京希诺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川武 、熊前 、叶俊华 、吴衍 、韦海涛 、刘朗 、谢翔燕 、余盼 、王春亮 、李涛 、潘彩霞 、李强 、杨前勇 、万九生 、赵建平 。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 11.220 兽医学 |
备案号:99724-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