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技术规范》由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0)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文物局。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刘凯 、李小白 、丁宏军 、刘大明 、常金国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20 消防 |
13.220.20 防火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97.195 艺术和手工艺品 |
备案号:99119-2025。
本文件规定了文物建筑的功能分类、电气火灾风险评价、电气火灾隐患整改、电气火灾防控措施设置和安全用电管理与安全检查。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电能的且具有火灾危险性文物建筑的电气火灾风险评价、电气火灾隐患整改、电气火灾防控措施设置和安全用电管理与安全检查。本文件不适用于正在修缮中的文物建筑的电气火灾风险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