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泥替代原料 处理后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由建材工业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参加起草单位: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新台泥(杭州)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芜湖海创绿能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恩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葛洲坝洁新(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波特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海螺川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深圳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凯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四方联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诺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飞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顾军 、朱延臣 、练礼财 、蔡文涛 、马永军 、曹向东 、韩力 、姜雨生 、姚成府 、章邦志 、李忠锋 、沈莹 、李湸 、陆如意 、廖华平 、黎明 、詹永利 、李朝晖 、郭振全 、周齐 、屠正瑞 、高玉宗 、王焕忠 、王雷 、陈刚 、裴莹 、李继荣 、孔令然 、赵志浩 、陈雄飞 、蔡正 、考传利 、赵磊 、赵拓 、杨宏宜 、高生 、许晓帆 、邸志 、安君 、祖永胜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00 建筑材料 |
| 91.100.10 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
备案号:98905-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3号 。
本文件规定了处理后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水泥熟料生产的处理后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