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人工晶体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由建材工业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中材人工晶体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欧钛鑫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安徽日月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乾智坤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内蒙古晶环科技公司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滨松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镭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烁光特晶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天通电子信息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颖 、孟晓双 、陈建荣 、王海侠 、承刚 、胡志颖 、李晋梅 、石爽爽 、高崇 、冯英俊 、程俊华 、吴少凡 、蒋烨武 、马长勤 、李卫 、师瑞泽 、褚志杰 、周世斌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备案号:98886-2025。
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晶体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评价要求、评价方法及程序、判定和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晶体生产企业的绿色工厂创建与评价,其他类型产品生产企业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