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非接触式验电器使用导则》由全国带电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6)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州供电公司第二名称:湖州电力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分公司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超高压输电分公司 、湖北华中电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帅伟 、李洪斌 、方玉群 、陈永红 、周啸宇 、郑秋玮 、陈文通 、刘庭 、岳灵平 、梁加凯 、孟海磊 、刘凯 、徐莹 、耿博 、李龙 、陶留海 、韩学春 、王云峰 、刘慧威 、卢自强 、彭勇 、文志科 、张波 、刘焱 、陈柔 、朱祥 、聂霖 、刘飞 。
29 电气工程 |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
29.240.01 输电网和配电网综合 |
备案号:98849-2025。
本文件规定了交直流架空线路非接触式验电器使用过程中的一般要求、技术要求、安全要求,给出了验电步骤、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在110 kV及以上交流架空线路、±400 kV及以上直流架空线路上非接触验电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