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标称电压高于1000V站用支柱绝缘子使用导则 第2部分:支柱复合绝缘子》由电力行业绝缘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16)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流技术中心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贵州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直流公司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诏安供电公司 、襄阳国网合成绝缘子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凤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锐 、吴笑寒 、张宇 、乐波 、陕华平 、罗兵 、杨翠茹 、韦晓星 、黄欢 、王生富 、蒋玲 、全姗姗 、朱义东 、刘建国 、陶有奎 、陈宏明 、吴旭涛 、王晓杰 、李特 、姚尧 、毛晓坡 、王欣伟 、张小军 、邱昊茨 、郑博凯 、田正波 、徐卫星 、游焕洋 、郁杰 。
29 电气工程 |
29.080 绝缘 |
29.080.10 绝缘子 |
备案号:98805-2025。
本文件规定了标称电压高于1000V站用支柱复合绝缘子的使用条件、选用要求、验收、储存和运输、安装和运行维护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交流1000V、直流±1500V及以上交直流系统中电气装置或设备用支柱复合绝缘子。 本文件适用于由树脂浸渍纤维制成的实心圆柱体绝缘芯体、高温硅橡胶伞套和端部装配件构成的支柱复合绝缘子,以下简称绝缘子。 本文件不适用于空心支柱复合绝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