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高压测试仪器及设备校准规范 第11部分:电容电流测试仪》由全国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电压试验技术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63/SC 1)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大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桐庐县供电公司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明 、王一帆 、吴彤 、吕泽承 、王旭 、张立超 、徐榕拥 、龙英凯 、王子为 、刘振 、张春晖 、任志刚 、张振宇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19 试验(词汇) |
备案号:98800-2025。
本文件规定了电容电流测试仪(以下简称测试仪)的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复校时间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6kV~66kV交流配电网系统中异频(非50Hz)信号注入法测试仪的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