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力设备专用测试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第4部分:超低频高压发生器》由全国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电压试验技术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63/SC 1)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西安旭之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华中电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卫 、及洪泉 、祝秀山 、王斯琪 、赵晓凤 、白尧 、吴旭涛 、李陈莹 、惠宝军 、饶夏锦 、唐庆华 、张振存 、孟美君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19 试验(词汇) |
备案号:98773-2025。
本文件规定了超低频高压发生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识、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超低频高压发生器的生产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