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压水堆核电厂阀门 第17部分:远传机构》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程超 、柴伟东 、刘刚 、张志超 、周强强 、何炜亭 、杨鹏云 、蒋燕祥 、罗逢秀 、李伯卿 、杨艺华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备案号:98672-2025。
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与安全有关的手动、电动或气动操作的闸阀、截止阀、隔膜阀、球阀和 蝶阀等阀门的刚性远传机构。核电厂用非安全级阀门远传机构及其他工程阀门远传机构也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