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低压静止无功发生器》由能源行业无功补偿和谐波治理装置标委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理工大学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雷颖 、同向前 、陆瑶 、陈晓宇 、胡治龙 、张秀娟 、戴朝波 、吴小丹 、陈剑 、许钒 。
29 电气工程 |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
29.240.99 其他有关输电网和配电网的设备 |
备案号:98584-2025。
本标准规定了低压静止无功发生器的型号命名与产品分类、使用条件、电气接线及组成设备、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铭牌、包装、运输与贮存等要求。 适用于标称电压1 000 V(1 140 V)及以下、频率50 Hz的交流电力系统中、用于改善功率因数及电能质量的低压静止无功发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