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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水工碾压混凝土试验规程》由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29)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规程主编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李家正周世华陈改新李文伟吴文博钟伟斌周建华何丽娟吕兴栋 张建峰谢国帅肖开涛李明霞杨梦卉韩养辉 任金明蒋文广王世美王媛怡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宗敦峰梅锦煜周厚贵许松林 郭光文和孙文张利荣沈益源朱明星吴新琪谭恺炎钱文勋孙来成李志刚何小雄 罗维成王鹏禹李克信吴高见杨成文 向张祖义沈仲涛温建明杨元红 吴秀荣吕芝林李虎章谭尧升程志华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L/T 5433—2024
发布日期
2024-05-24
实施日期
2024-11-24
全部代替标准
DL/T 5433-2009
中国标准分类号
P59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4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29)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8563-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3号

适用范围

1.0.1 为规范水电水利工程碾压混凝土试验检测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水电水利碾压混凝土工程。 1.0.3 本规程涉及的主要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1.0.4 应按照需称量的物料质量、规定的分度值选择合适的天平或秤,天平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II级,秤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III级。 1.0.5 除特别规定外,试验室温度宜为20℃±5℃,相对湿度不宜小于50%。试验原材料、试样、试件、仪器设备等的温度宜与试验室温度一致。 1.0.6 水工碾压混凝土的试验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李家正
周世华
吴文博
钟伟斌
吕兴栋
张建峰
李明霞
杨梦卉
蒋文广
王世美
梅锦煜
周厚贵
张利荣
沈益源
谭恺炎
钱文勋
何小雄
罗维成
吴高见
杨成文向
温建明
杨元红吴秀荣
谭尧升
程志华
陈改新
李文伟
周建华
何丽娟
谢国帅
肖开涛
韩养辉
任金明
王媛怡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宗敦峰
许松林郭光文
和孙文
朱明星
吴新琪
孙来成
李志刚
王鹏禹
李克信
张祖义
沈仲涛
吕芝林
李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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