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电工程岩土化学分析试验规程》由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29)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桂 、乾 、董海英 、孙宇飞 、陈丽琴 、张伯骥 杨忠义 、王建洪 、张 、勇 、鞠 、琳 、罗 、欣 郎 、蓉 、张 、勇 、韩练练 、初必旺 、李双艳 、 安冬英 、李 、蓓 、朱育岷 、王 、毅 、蒋月萍 李黄敏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汪 、毅 、李文伟 、楚跃先 、孙来成 、陆采荣 、 、陈改新 、李家正 、董 、芸 、钱文勋 、纪国晋 、 、饶锡保 、孙明伦 、李新宇 、曾正宾 、敖大华 、 、李朝政 、李光伟 、李小泉 、谢凯军 、焦 、凯 、 、王志军 、谭小军 、江万红 、田承宇 、甘莉芬 、 、李海滨 、谭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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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98561-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3号 。
1.0.1 为规范水电工程岩土化学分析试验方法,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水电工程的岩土化学分析。 1.0.3 用于水电工程岩土化学分析试验的样品应有代表性,符合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和运行的相关试验取样要求。 1.0.4 除有特殊要求外,本规程试验用水的级别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中规定的三级水。 1.0.5 除有特殊要求外,本规程各项试验均应采用分析纯化学试剂。 1.0.6 水电工程岩土化学分析试验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