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发电厂电量不确定度评价导则》由电力行业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46)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淮安供电分公司 、国能双辽发电有限公司 、南京丹迪克电力仪表有限公司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伟业电力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南京发电厂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志新 、陆子刚 、黄亚龙 、穆小星 、卢树峰 、陈霄 、黄天超 、熊浩 、徐敏锐 、王双童 、吴剑 、许曙光 、肖文飚 、孙伟 、顾红波 、张波 、王圣和 、崔曜 、姜亚萍 、史一聪 、房岑 、韩涌 。
17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
备案号:98545-2025。
本文件规定了发电厂(站)计量点电量和统计电量不确定度的计算方法及不确定度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发电厂(站)交流电能计量装置所计电量的修正及电量平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