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条件》由电力行业水电站自动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17)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水科水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水科机电有限公司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秦小元 、王军 、赵远 、童绪林 、郭穗 、何婷 、贺徽 、毛海伟 、屈蕾蕾 、程小娟 、张韧 、刘喜泉 、张林枝 、邱洋 、王美慧 、余平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98508-2025。
本文件规定了水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条件、系统架构、功能、性能、试验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大中型水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