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燃煤火力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陕西能源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占强 、郝晨亮 、佟赞东 、刘永涛 、王位 、张新江 、尹学开 、宋广 、赵奇 、杨玉峰 、程鹏 、常水清 、王兴宝 、张杰 、侯江 、许崇峰 、张志刚 、邢超 、史伟 、席宇翔 、李明 、李世奇 、汪万红 、张志鹏 、胡彦君 、杨三山 、张小锋 、罗洪明 、贾慧鑫 。
备案号:98472-2025。
本文件规定了燃煤火力发电企业设备检修的总体要求和汽轮机设备、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设备、锅炉设备、环保设备、热工设备、自动化设备、通信系统设备、安防及监控系统设备、输煤系统设备、燃油设备、供热系统设备、压缩空气系统设备、水系统设备、制氢、贮氢及供氢系统设备、建构筑物、消防系统设备检修技术要求及试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单机容量为 100MW 及以上燃煤火力发电厂检修工作。其他容量和燃料类型的火力发电厂检修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