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火电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由电力行业火电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44)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建设启动调整试验所有限公司 、浙江电力建设土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国电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绪胜 、高玥超 、张立刚 、张成贵 、司广全 、王琳 、张青年 、王文祥 、张临生 、宫俊亭 、张玮 、李怀文 、谭玉章 、杨宁 、谢鸿钢 、周艳 、李向勇 、孟凡建 、郑婷 、龚凯峰 、张海斌 、贾文亮 、张彦旺 、尹展 、黄传峰 、梁敬宇 、杨连存 、汪钊 、石通 、夏德春 、李剑 、郝延涛 、姜有治 、宋志亮 、张俊 、张俊 、齐继玄 、徐敏 、彭敬朝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98156-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3号 。
1.0.1 为提升火力发电工程质量水平,规范火电工程质量评价管理,统一工程质量评价的规则和方法,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工程质量评价的体系、流程、方法和核查内容。 1.0.3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燃煤、燃气、生物质及垃圾焚烧发电等各类型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等级的评价。 1.0.4 火电工程质量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