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垃圾发电厂性能验收试验导则》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垃圾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EC/TC 05)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电力建设启动调整试验所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济南中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北京新能和再生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麟 、叶祺贤 、孙纪康 、吴曰丰 、林茂盛 、王雷 、刘伟彬 、徐霖 、赵永强 、杨红霞 、崔硕 、茆顺涵 、戴道国 、赵弈州 、岳优敏 、蒋浦宁 、龚凯峰 、杨茂钢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98146-2025。
本文件规定了垃圾发电厂性能验收试验的总体原则、试验内容、指导性规范、一般性程序、试验方法等技术要求,可作为垃圾发电厂工程建设竣工性能验收试验、厂内大型检修和技术改造评估的技术依据。 本文件适用于垃圾发电厂工程新建、改扩建及技术改造工程性能验收试验项目,其他相似类型的生物质发电厂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