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医疗健康大数据平台 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估要求和方法》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 、东软汉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积水潭骨科机器人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邮电大学 。
主要起草人 何友斌 、李曼 、魏嵩磊 、何昆仑 、王军强 、蒋协远 、赵梓杰 、谢青 、牛传欣 、朱立峰 、赵梓杰 、柏志安 、陈禹 、韩旭 、刘金鑫 、罗菁 、庄严 、柏志安 、韩巍 、公茂琪 、周学林 、张维军 、王光宇 、刘芳 、李金奇 、贾曌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11.020.10 一般医疗保健服务 |
备案号:97980-2025。
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机构对相关单位的数据安全治理能力进行评估,并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择处理医疗健康大数据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