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数据自动采集及处理规范》由全国架空线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线路运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2/SC 1)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武汉大学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航检分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付晶 、邵瑰玮 、彭波 、蔡焕青 、周立玮 、杨必胜 、彭向阳 、丁建 、郭可贵 、吴奇伟 、刘姜 、杨宁 、周啸宇 、陈驰 、李睿 、陈怡 、张英 、昌国际 、周杰 、戴永东 、毛鹏飞 、廖如超 、刘壮 、吴华希 。
29 电气工程 |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
29.240.01 输电网和配电网综合 |
备案号:97618-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2号 。
本文件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数据自动采集及处理要求,包括可见光影像数据采集及处理、红外热图数据采集及处理、激光点云数据采集及处理、可见光点云数据采集及处理、数据存储与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110(66)kV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数据的采集和处理,35kV架空线路可参照执行。